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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T牛 2014-04-28
科普樓: 工程機械扶救安全技術操作規(guī)程第1條 拖車時要有專人指揮,同時與礦調度室取得聯(lián)系, 請求通知有關單位注意過往車輛和人員的安全,取得有關單位配合。第2條 拖車和被拖車盡量使用剛性連接,而且必須保證連接件的強度; 確實不能用剛性連接的,如履帶推土機用軟連接時,除保證連接件強度外, 兩種設備應盡可能地靠近。第3條 被拖動車輛的制動必須釋放,如制動不能釋放,必須拆掉半軸,不得強行拖車。第4條 拖車時,除了輔助轉向設備,任何人員和設備不得進入拖車和被拖車中間。 上下坡道(前后至少100米)、上下坡道轉向時(左右至少10米)、轉彎時, 其它人員和設備不得在其安全距離內通行。第5條 扶救設備時,要采用前拖后推的方式,可選擇相應的履帶推土機、輪式推土機、 前裝機做牽引,平路機可使用叉車做牽引,輪式推土機做防護或轉彎。 在大坡道拖動困難時,可使用其它大型設備做牽引或助推。第6條 坡道拖車必須控制好行駛速度(一檔行駛),平路拖車不得超過二檔。第7條 上下坡道較陡、一臺設備無法安全完成拖車工作時,需用另外一臺設備做保護, 助拉或者助推,防止失控溜車。第8條 坡道拖動車輛時,必須有足夠的制動能力,保證所有設備始終處于控制之中。第9條 拖動沒有轉向的車輛轉彎時,用其它設備幫助被拖動設備轉向, 或者采用輔助轉向設備轉向。第10條 被拖動設備的機具應與地面保持足夠高度。第11條 除操作被拖動設備的維修人員外,其它任何人員不得停留在被拖動的設備上。第12條 拖動設備時,必須遵守《安全規(guī)程》中的其它有關規(guī)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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